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2012年5月15日后办的新版护照,因首页已有签字则无需签名 3. 持换发护照者,必须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则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丢失证明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 |
护首复印件2份 | 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
一寸白底照片4张 | 1. 照片规格为32毫米*26毫米至39毫米*31毫米,清晰且不戴眼镜的白底免冠彩色近照4张 2. 使馆不接受翻拍照片 3.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必须全部填写) |
居住证明 |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提供街道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1、使用街道或物业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红章 2、证明中要机打体现街道或物业的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开具此证明的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名 |
出资证明及关系证明 | 1.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配偶提供出资人承担出行费用的说明,模版可参照附件5,6 (注:出资人承担出行费用的说明是指:由具有经济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出具的由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有领导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红章的说明,内容需要包含:出资人的职务,薪水,出资人与申请人的关系,以及承担该申请人的此次出行费用) 2. 需要提供申请人与出资人的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
财产 | 请提供出资人的财产证明(具体见在职人员的财产说明) |
暂住证复印件1份 | 护照签发地为外领区的客人,需提供至少半年以前签发的北京领区所属城市暂住证整本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 新版身份证,请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户口本复印件 1份 | 需要提供客人本人所在户口的户口本整本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
使馆指纹签字表 | 每一位申请人需按照墨西哥指纹表格要求留存左手食指和右手食指指纹。所留指纹一定要清晰可见,每人提供10份原件,不可复印,并按照要求签字(注:签字笔迹要求与护照尾页签字笔迹一致),必须按照使馆要求用黑色印泥留存指纹,红色将不被使馆接受,签字表见附件7 |
签证申请表(签字页) | 签证申请表第二页签字页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签字页必须是原件,不能是传真件或复印件,每人提供5份原件,只需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名即可,其它项无需填写 注意: 请参见PDF版附件《墨西哥签证申请表签字页》,请将该表正反打印在A4纸上,第二页签字处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如果申请人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需要父母双方的亲笔签字 |
提示 | 1. 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充其它材料的权利 2. 使馆保留要求客人面试的权利 3. 请将签证申请表正反打印在A4纸上,第二页签字处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